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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2025年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岗位调整实施方案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11-18 20:23:59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,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,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调动教师强业务、创绩效的积极性,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。根据省人社厅湘人社发【2019】10号文件及长事岗设备[2017]39号《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<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岗位设置方案>的核准批复》等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组织领导

设组织领导小组,另设监督员(负责监督和申诉受理)、协调组(负责岗位调整的具体事务)。名单如下:

组织领导小组

组  长:姚国正、侯朵朵

副组长:吴晓峰、刘清

纪检监察:张敏

组  员:王菁、袁靖、洪家佳、谢洪波

联络员:全伟

二、实施范围与对象

雅礼洋湖实验中学正式在编备案制的专业技术人员。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人员,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。一年内已晋岗(含职评)的专业技术人员此次不参评;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并受纪律处分的,一票否决。

三、基本原则

依据湘人社发【2019】10号文件要求,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应坚持逐级晋升的原则。

依据专技岗位人员聘用情况,严格执行《专业技术岗位调整条件》,在符合条件的调整人数超过可提供的岗位个数的情况下,根据《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量化评分细则》,按照“实绩突出者先调整”原则进行岗位调整。注重工作实效,兼顾任职资历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四、岗位调整计划

本次岗位设定根据长沙市人社局审核的《长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(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)》进行指标设定:

十二级调十一级: 2 人

十级调九级: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的90%

九级调八级: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的90%

七级调六级: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的80%

六级调五级: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的80%

五、岗位调整条件

升任岗位

基本条件

五级

取得并聘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少于10年

(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任职资格的)

六级

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少于6年并聘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不少于5年。(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任职资格的)

八级

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九级岗位不少于4年、取得并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少于8年。

(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的)

九级

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十级岗位不少于4年

(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的)

十一级

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不少于2年

(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任职资格的)

     六、岗位调整规则

1.分层次、按指标进行。

2.按学校《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量化评分细则》量化评分。

3.量分标准:

(1)按量化评分分值高低排序;

(2)如分值相同,则按现聘职称的获得时间长短排序(以职称证上的时间为准);

(3)如分值与现聘职称的获得职称时间长短均相同,则按参加工作时间排序(以学校人事部门认可数据为准)。

4.任职年限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。计算年限时只能算满,不能算进。例:已聘中一职称证上的任职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,截止2024年12月31日,任职年限只能计算为6年,不能算7年。

5.只能逐级申报,不得跨级申报。岗位逐级申报规则:

现岗位为六级人员只能申报五级岗位;

现岗位为七级人员只能申报六级岗位;

现岗位为九级人员只能申报八级岗位;

现岗位为十级人员只能申报九级岗位;

现岗位为十二级人员只能申报十一级岗位;

现岗位为五级、八级、十一级的因已是本级别最高岗位,不能再进行岗位微调。

例:现岗位为七级的人员只能逐级申报六级岗位,不能跨级申报五级岗位。

2024年已评职称人员、新进不满一年的教师不用参加此次岗位升,已按职称晋升为新岗位等级。

6.材料现场审核时间2025年11月24日-25日(周一、二)。

七、不得参与岗位调整的情形

1.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、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;

2.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,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;

3.在相应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的;

4.在相应任职年限内经查实有严重违反师德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、违规收费、收受回扣、家教家养、私设小金库、无理取闹、打架斗殴等行为的;

5.在相应任职年限内有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不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;

八、实施步骤

1.自愿报名。下载并填写《2025年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岗位调整申报自评表》(附件一),根据《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量化评分细则》(附件二)给出自评分,在规定时间内发给经办人全伟。

材料准备时间: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3日止(周日)

现场材料审核时间:11月24日-11月25日周一、周二带证书材料原件和纸质《申报自评表》到弘雅楼318党政办全伟老师处现场审核,截止时间11月25日17:00。

2.部门审核。由各职能处室对《个人申报表》进行量分,给出处室评分。

3.整合表格。。

4.评委会评审。根据上报材料,由评委会进行评审确定人选。

5.公示上报。

       附件:

      附件一:2025年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岗位调整申报自评表.xls

      附件二: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量化评分细则.pdf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

2025年11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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